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为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发放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内工通字〔2021〕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省、部)级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办发〔2018〕21号)的规定,经劳模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申报,市总工会初审,现将拟发放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专项帮扶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12月31日 (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部门、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经济部(海拉尔新城区规划九街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经济部40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0—8246510
邮箱:hgj0470@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
金拟发放补充人员名单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