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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发放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专项帮扶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为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发放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内工通字〔2021〕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省、部)级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办发〔2018〕21号)的规定,经劳模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申报,市总工会初审,现将拟发放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专项帮扶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3日- 12月29日 (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部门、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经济部(海拉尔新城区规划九街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经济部40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0—8246510 

邮箱:hgj0470@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拟发放名单.xlsx 

2.2021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拟发放名单.xlsx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