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及工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为职工提供服务,4月24日,鄂温克旗总工会举办鄂温克旗工会干部法律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事业发展中心副教授王亚东进行授课。鄂温克旗各基层工会干部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集体协商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培训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把业务能力培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切实提升职工干部综合素质和整体业务水平,围绕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实效等几方面进行了讲解,授课内容结合实际案例紧扣当前集体协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指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主要是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接受和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解读,帮助基层工会干部深刻领会工会法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升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继续做实职工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此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参会人员表示培训内容既有案例分析又有经验分享,通俗易懂,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的举办,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下一步,鄂温克旗总工会将继续加强工会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工会干部的法律工作水平,继续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