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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对未返还工会经费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4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建会筹备金返还,让更多的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功效,现要求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未成立基层工会的各企业尽快成立基层工会,并开设基层工会账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办发〔2018〕70号)要求,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现对工会经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三年),未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建立工会专用账户或企业已注销,导致工会经费未返还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现公示单位43家,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15天,请相关企业于公示期内联系办理建会开户及工会经费返还事宜,逾期仍无法返还工会经费的,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8226607
 

附件:三年以上(含三年)无法返还工会经费企业名单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三年以上(含三年)无法返还工会经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