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工女委字〔2022〕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做实做细三孩生育政策下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区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条件
工会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举办的福利性托管班,重点为假期托管。其主要功能是为小学1-6年级的职工子女提供托管照看,有条件的可提供非学科类辅导等服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地安全。托管班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具有安保设施,确保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有条件的托管班应安装监控设备。
(二)管理规范。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鼓励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服务。
(三)权责明确。工会组织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
(四)餐饮卫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班应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不自行配餐的托管班,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为职工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五)职工满意。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切实完成相应工作且职工满意度高。
(六)规模达标。假期托管班: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托管时间不低于20天,出勤率在70%以上。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所在单位工会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填写《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申报表》(详见附件),向各盟市工会、自治区产业工会、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盟市工会、自治区产业工会、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经严格审查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向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荐。
(三)评审。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命名名单并提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
(四)公示。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公示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名单,时间为5天。
选树命名的“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自治区总工会将按每班3万元标准一次性予以补贴。
三、有关要求
(一)择优推荐。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开展实地审核,按照相关条件,择优推荐。已命名为全国和自治区工会爱心托管班的,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二)加强监管。各地要加强对工会爱心托管班的监管,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托管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并按有关要求规范有效使用专项补贴资金。
(三)专项督查。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不定期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专项督查,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命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