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会干部学校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承担呼伦贝尔市工会系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保障各部门工会组织的思想先进性、行动自觉性、工作奋进性。承担市工会机关后勤服务、打字复印、机关安全,解决市工会机关在工作中后勤问题,保障工会机关安全。能够带动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地方产业工会的工作热情。承担老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广大老干部的余热,为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工作发挥力量。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呼伦贝尔市工会干部学校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人数15人,在职人数为12人,离退休人数为36人:行政退休人员共17人,事业退休人员19人,其中提前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中本年收入合计1259.67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67.2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68.29万元,较上年减少158.88万元;较年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初预算增加75.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6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59.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2万元;支出总计1268.2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8.05万元,下降13.5%;支出总计减少198.05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9.6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29万元,占97.6%;项目支出30万元,占2.4%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8.2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62万元;支出总计1268.2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98.05万元,下降13.5%;支出减少198.05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29万元,占97.6%;项目支出30万元,占2.4%。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79万元、津贴补贴30.3万元、奖金0.08万元、绩效工资35.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08万元,较上年减少17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2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准备期养老金补差;公用经费96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工会经费959.99万元,较上年增加1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员工资增长相应工会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原因是财政只拨款人员工资,没有三公经费拨款。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只拨人员工资,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只拨人员工资,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只拨人员工资,没有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只拨人员工资,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财政补助30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完成项目目标,帮扶救助全市4000余职工,精准扶贫,确保慰问基层困难及大病职工、一线环卫工人、交警和建筑工人等、为“两节”送温暖资金,夏季送清凉,金秋助学,阳光就业提供了保障。对资金和困难职工档案严格管理,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困难职工身上。慰问走访14个旗市区,直属大企业及下属单位和直属机关工会,精准扶贫,详细询问困难职工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对实际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为保证全市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呼伦贝尔市委和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2019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和《呼伦贝尔市总工会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组成90个慰问组,走访企业140家,慰问一线职工12197人,慰问困难职工8733户,慰问困难农牧民工403户,慰问劳模227户;救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522人;全市送清凉活动共慰问一线环卫、交警、建筑工人、快递员等9600人次,;全面开展“春风行动”“阳光就业”等活动,提供就业岗位7898个,达成就业意向2766人。为符合救助条件的28名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金。
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是优,全市在档困难职工由2018年底的1083户下降到383户,700户实现了解困脱困,超额完成绩效总目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4.49万元,比2018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员工资增长相应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我单位没有财政资产,比2018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我单位没有财政资产,比2018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美琦 联系电话:0470-822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