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民主管理工作及法治素养,夯实工会干部业务能力,4月2日,鄂温克旗总工会举办全旗工会法律业务和民主管理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事业发展中心的王亚东副教授进行授课,来自各企事业单位的七十余名基层工会干部前来参训。
培训主要围绕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指导、《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等内容展开。一是为现场参训人员解读了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的深刻内涵,要求各基层工会干部对其进行深入领悟,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对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操作流程进行了阐述,培训强调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并针对集体协商动员、协商内容制定、集体合同监督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强调了职代会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规范职代会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四是为参训人员普及了《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要求各基层工会干部要坚持以学促干,将新理论、新知识融入工作思维中,不断增强服务职工、服务大局的能力。
通过开展此次培训,有助于提高各基层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加强职代会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好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指明了思路,进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中国工会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