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企业与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9月8日,旗总工会开展“上参下”指导巴彦托海地区区域集体协商工作。
集体协商会上,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必谈项,进行充分协商。经过协商,双方就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发放形式、加班工资及补贴标准、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通过此次“上参下”形式的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的劳动用工,推动企业方和职工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着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作用。
(富梅)